數電發票監控全鏈條風險,靈活用工利用個體戶虛開偷稅風險劇增


編者按:隨著“數電票”試點逐級落地、稅務部門加強對個體工商戶的監管并利用數據手段專項識別靈工平臺的涉稅風險,“以數治稅”的時代已經來臨。靈工平臺作為“中間商”為用工企業和靈工人員出謀劃策,幫助靈工人員注冊個體工商戶,虛開發票等違規違法行為在“數電票”全面推行下將無處遁形。有鑒于此,本文將通過目前“數電票”的推行、數據模型應用的監管趨勢,剖析靈工平臺的涉稅風險,為靈工平臺的長久發展,提供稅務合規建議,供廣大讀者參考。

數電發票全面試點,靈活用工平臺風險幾何?

(一)“打早打小”,多起虛開數電發票案件告破

2023年6月28日,深圳市稅務局公布一起虛開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案件。這也是全面推開數電發票試點后曝光的第一起虛開數電發票的案件。本案中,不法分子共虛開價稅合計754.61萬元,深圳市稅警聯合抓獲犯罪嫌疑人8人。不過,本案中尚未透露虛開的發票是普通發票還是專用發票。

2023年8月31日,吉林省稅務局公布一起虛開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案件。據報道,該不法分子團伙對外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和數字化電子發票,涉及虛開金額2.07億元,其中虛開“數電票”651萬元。吉林省稅務等部門秉持“打早打小”原則,及時予以查處。

由此可見,數電發票自推行伊始就被納入到稅務監管的視野當中,隨著數電發票的全面推廣,利用數電發票虛開的行為風險極高。由于靈活用工平臺極易陷入到接受虛開或者對外虛開的風險之中,因此更需要提高合規意識。

(二)利用個體戶、工作室拆分收入偷稅,多名明星被舉報
利用個體工商戶幫助高收入人群進行避稅,或者為靈活用工平臺自身降低稅負,是許多平臺慣用的手法。具體而言包括兩類:一是幫助高收入人士注冊個體戶,并按照經營所得繳納個稅,享受增值稅減免;二是控制一批個體工商戶為自己虛開發票沖抵成本。然而,此類行為因明星、主播偷逃稅案件的爆發,已經被稅務部門所關注。

就在近期,又有多名明星、主播因為涉嫌偷稅被舉報或者查處。其中,不乏著名的明星以及有著千萬粉絲的大主播。據報道稱,一名明星被舉報后,補繳了個人所得稅及滯納金238萬元;另一名明星被舉報的理由,也是“拆分合同”以及私人賬戶收款,且案發后名下工作室均已注銷。

顯然,靈工平臺也應注意到國家對個體工商戶的監管趨勢,及時調整相關業務操作,規避稅務風險才是正道。

(三)某地稅務部門利用信息技術專項識別靈活用工平臺風險

正是由于靈活用工平臺依托互聯網開展業務,存在監管難度,各地稅務機關在不斷探索新的監管手段和方式。2023年8月17日,江西省稅務局公布了一則招標公告,意在利用互聯網信息手段及大數據模型,對靈活用工平臺企業開展監管。

根據招標公告,采購需求主要有四點:一是增加專屬于靈工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模塊,對靈工平臺進行專項管理;二是對納入試點范圍的靈工平臺企業實行白名單管理,至于這個白名單的含義尚不清楚;三是編制風險識別指標,進行風險識別,分類開展監管,這需要形成若干風險指標并通過大數據模型進行監測;四是數據可視化。

可以說,“以數治稅”是稅務監管的未來,在發票大數據系統稽核風險指標卓有成效的前提下,對于一些新興產業可以參照利用大數據模型分析開展監管。屆時在大數據篩查之下,靈工平臺的風險無所遁形。

(四)靈活用工業務涉稅風險較高,合規意識應加強
靈活用工平臺的誕生順應了互聯網發展的時代潮流,同時有利于適應當前靈活就業人員、自由執業人員日益增加的現狀,對接企業和自由職業者的需求,整合人力資源。但是由于目前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配套機制,靈活用工平臺或者淪為單純的發薪工具,或者存在虛開、偷逃稅的行為。此前,順利辦退市、旗下6家企業因稅務問題被稅務機關稽查,讓行業動蕩。隨著稅務監管的進一步加強,廣大平臺企業應當加強合規意識,規避稅收風險。本文將從三個方面,分析上述數電發票、個體戶監管、專項風控靈工業務給平臺企業及其模式帶來的影響。

稅務部門“三管齊下”,如何預防靈工業務涉稅風險?

(一)個體戶從嚴監管并查賬征收,從源頭打擊拆分收入偷稅行為
為了遏制普遍存在利用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進行拆分收入、轉換收入性質,濫用稅收優惠政策偷逃稅的行為,國家稅務總局三令五申要求加強個體工商戶的監管,要堅持以查賬征收為原則,避免國家稅款流失。例如,2022年3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稅總所得發〔2022〕25號),規定:“網絡直播發布者開辦的企業和個人工作室,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對其原則上采用查賬征收方式計征所得稅?!蓖?,國家稅務總局又印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出2022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2.0版”的通知》(稅總納服函〔2022〕32號),規定:“規范核定征收管理。引導納稅人從核定征收向查賬征收方式過渡,依法處理部分高收入人員分拆收入、轉換收入性質、違規利用核定征收逃避稅問題,促進市場主體健康發展?!?/p>

對于靈活用工平臺而言,如果其主營業務以幫助高收入人士在財政返還的園區注冊個體戶并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避稅,或者存在虛開的情形,顯然風險極高且不具有可持續性。

(二)數電發票全過程監管,虛開風險更容易識別并爆發
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簡稱“數電發票”“全電發票”,目前正處在試點過程中,但可以預見的是,因數電發票具有“領票流程簡化、開票便捷”等好處,必然會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開來。目前,全國各省市均為數電發票的受票試點,因此廣大企業勢必會接收到數電發票。

目前來看,數電發票具有如下特點:1、無需使用稅控專用設備,開業即可開票;2、開完票后,發票自動進入受票方系統,無需另行發送;3、入賬歸賬一體化。

如此一來,全電發票在系統中自動流轉,將使得一些發票違法行為更突出,更明顯,更易追查異常點。如果有空殼企業暴力虛開,其進項票從何而來,開出的發票流向哪里,可謂一目了然,全鏈條追查更輕松。

過去我們注意到一些靈活用工平臺,其依托自己控制的大量個體工商戶、園區返稅優惠政策等優勢,通過與客戶簽訂虛假的勞務合同,為客戶虛開服務類的發票或者勞務派遣發票。此類行為隨著數電發票的全面推廣,將容易被稅務部門的發票管理系統和大數據篩查異常指標。同時,結合銀行部門的資金流水情況,核查資金回流現象,進一步鎖定虛開嫌疑。

(三)設立靈工平臺“白名單”并專項監管,從嚴把控業務真實性
前述江西省稅務局的招標公告,透露出部分稅務部門對靈活用工平臺企業監管的動向和態度。主要可以從兩個方面展開:

第一個方面是建立風控指標。這是現階段稅務大數據系統的延續和體現。例如,設置關于企業稅負率、進項銷項比對、成本構成、用戶圖像等指標要素,并設置一些紅線,當稅負率過低、進銷嚴重背離、長虧不倒等異常出現時,及時預警。此時,由主管稅務部門的風控科予以核查,發現有違法嫌疑的移送稽查。

第二個方面是建立白名單制度。這是現行稅務分類管理制度的體現,具體來說就是信用良好的大企業、大平臺,稅務機關對其實行較少監管的措施;新辦企業、信用較差的小企業、小平臺,進行較為嚴格的監管。如果平臺企業涉嫌違法犯罪的,對其評級進行調整。白名單制度和分類管理看上去只是一種管理手段,但實際上深刻影響平臺企業的業務開展,例如集中代開發票、委托代征代開資質、開票金額等問題,關系著平臺企業業務的開展。

但是,分類管理和白名單制度,核心依然是監控平臺業務的真實性。只要企業堅持合規合法經營,業務真實,早日取得良好的信用評級只是時間問題。

(四)靈活用工平臺虛開、偷稅不法行為受到圍堵,風險加大
綜合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隨著過去一段時間靈活用工平臺企業屢屢爆發偷稅、虛開的案件,已經受到了監管層面的廣泛關注。隨著數電發票等技術發展和升級,靈活用工平臺如果缺乏稅務合規,勢必將要引發較大的稅務風險。具體來說,靈活用工平臺的如下行為已經受到圍堵:

1、利用“經營所得”稅目,讓個體工商戶開票
靈活用工平臺的成本扣除一直以來是一個問題,這也是導致順利辦巨額虧損并且退市的主要原因。對于靈工人員而言,其也不愿意按照四項綜合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相對來說,由于“經營所得”稅目稅率低,而且多數可以適用地方對個體工商戶的核定征收政策,稅負率較綜合所得更低,靈活用工平臺遂幫助這些靈工人員注冊成為個體工商戶,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同時由這些個體工商戶為平臺開具發票。此時,就會出現一些亂象和問題:

(1)為了保證能夠享受增值稅減免政策和所得稅核定政策,一家個體工商戶的年開票額不能太高,故而,出現了拆分業務,或者讓其他個體戶代開發票的現象。(2)平臺企業控制和掌握一批個體工商戶,利用這些個體戶虛開發票,然后將其注銷。(3)由于勞務、服務屬于無形的服務,不具有客觀實物,有的平臺沒有留存充足的證明材料,從而被認為是沒有真實業務的虛開。

2、企業為了逃避社保義務或者稅負,通過平臺發放工資
據我們觀察,一些靈活用工平臺主要是發揮了幫助企業掛靠外包人員并且發薪的作用。例如,在需要大量外賣配送人員、網約車司機的業務中,企業不愿意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就通過靈活用工平臺建立勞務關系,并通過平臺發薪。此外,有的企業為了降低用工成本,會讓企業員工注冊個體工商戶或者直接掛靠在平臺,以提供勞務的名義為企業工作,最后發放勞務費,逃避繳納社會保險和扣繳義務。

3、平臺為了賺取開票費等利益,為他人虛開、代開發票
一些靈活用工平臺為了經濟利益,利用自己注冊成立在具有返稅、核定政策的園區或者稅收洼地的條件,對外虛開發票。2022年9月,重慶警方就破獲了一起利用靈活用工平臺大肆虛開發票案件。其中,平臺有的是虛開,有的則是事后代開發票,例如:有的靈工人員在提供服務后,不愿意去稅務局代開相關發票,因此其和企業在平臺上注冊,重新提交服務資料,讓平臺開票。但此時服務已經發生完成,平臺“補票”的行為實際上屬于如實代開。

隨著白名單制度的實行、分類監管的加強和數電發票的推行,上述這些行為都面臨較大的風險。

靈工三方合規開展業務應對之策

(一)靈活用工人員應當合法合規享受稅收優惠
為了鼓勵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的發展,稅務總局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同時,一些地方上也具有稅收核定征收的減免政策。在享受這些政策時候,靈活用工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政策適用的標準、條件,做到合法合規。當年銷售額超過相關適用標準的,及時進行調整,避免變成偷稅,更不能采取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等手段。

(二)應當確保業務真實性留痕,加強稅務合規
客戶選擇與靈活用工平臺合作,核心是為了取得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了保證發票的合規性,規避可能出現的虛開風險,接受勞務一方應當留存勞務、服務的相關證據材料,形成證據鏈條。在資金支付方面,盡可能避免出現墊付、定金等回流情形。

靈活用工平臺作為開票方,自然也存在這類風險。因此,可以通過信息網絡技術,做好留痕,確保業務的真實性,并定期開展自查、自檢。

(三)靈活用工平臺應當選擇合法合規、低風險的運營方式
目前來看,靈活用工平臺之所以屢屢陷入虛開和逃稅的風險,主要是目前其盈利方式還存在較大的問題。我們建議廣大平臺在稅務合法合規的范圍內尋找發展出路,探索可持續的發展道路。涉稅違法的行政、刑事責任極其嚴重,切莫因貪圖虛開、偷稅的利益使其陷入刑事風險中。

小結:靈活用工平臺的發展離不開稅務合規

靈活用工平臺若要在“以數治稅”的時代實現有序、合規發展,亟需明確稅務合規方向。靈工平臺需要改變易于引發違法違規稅務風險的業務操作模式,由僅作為用工企業與靈工人員提供結算的“中間商”轉變為以匹配雙方真實業務需求的“撮合商”,堅守真實業務底線。再以靈工平臺所涉及的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三大稅種為出發點,圍繞增值稅發票原始憑證的核心,審核并留存業務材料,積極同稅務機關和專業人士溝通,準確理解并適用各項稅收政策,合法合規開具、接受增值稅發票,杜絕以拆分收入、虛開發票等手段偷逃稅款。